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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下月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2-27 14:02:59    文字:【】【】【

    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动员会,部署从3月1日起,改革工商登记程序,全面实行“先照后证”的登记,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等放宽工商登记条件以及强化工商登记后续监管,构建严管体制机制的多项改革措施。

  省委、省政府将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作为今年全省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1月8日,省政府批准了《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部署在全省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两个领域推出12项改革措施,全力构建“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管理制度体系。在这12项改革措施中,6项涉及“宽进”、6项涉及“严管”。

  在“宽进”方面,将精简和规范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编制《广东省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广东省商事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施市场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即从“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转变;推进工商登记及相关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网上工商登记;改革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额及比例、货币出资比例、缴足出资的期限的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改革经营范围登记,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等。

  在“严管”方面,将改革年检(验照)方式,建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科学划分和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等。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改革措施力度大、含金量高,将对广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带来积极、深远的影响。接下来,全省改革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3月1日起,省级和珠三角地区实施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粤东西北地区同步实施广东省改革方案;第二阶段,6月1日前,全省全面实施广东省改革方案各项改革措施,确保2014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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